請大家關注以下對于輕型貨車的新要求,以下技術要求需工信、公安兩部委聯合簽發后才會實施。程力汽車公司建議各底盤事業部或專業廠對所涉及的相關產品公告可提前進行梳理,對庫存車輛進行妥善處置。有可能年后就要實施,必要時盡快上傳合格證。也有可能合格證上傳了,公安部門也不認可,只認實車是否滿足要求,但是上傳了合格證會多一份希望。
一、對于輕型貨車相關要求
1)輕型貨車,指車長小于 6000mm 且總質量小于 4500kg,在設計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載運貨物的汽車,但不包括微型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
2)相關技術要求
——總質量超過 3500kg 的倉柵式輕型貨車貨箱(廂)應采用多層倉柵式結構(貨箱底板至倉柵頂部距離小于 1.5m除外);層板布置應均勻、合理、不可拆卸。
具有自卸功能的輕型貨車(包含垃圾車、隨車起重運輸車等運輸類產品)總質量應小于等于 3500kg。
注:垃圾車主要是指與自卸車功能結構相似的專用貨車產品,不包含壓縮垃圾車、
擺臂式、自裝卸式、車廂可卸式垃圾車。
總質量超過 3500kg 的輕型貨車(不包含客廂式運輸車)車輛結構配置技術要求:
★輪胎負荷不大于總質量的 1.4 倍。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 7.00 in 或者不超過 195 mm;
★發動機排量:不大于 2.5L;
★貨箱內部寬度不大于 2100mm。
——清障車不允許使用雙層結構、廂式結構。
——拖拽式輕型清障車的托牽質量應大于等于 1000kg;
平板式輕型清障車的托舉質量應大于等于 1500kg。
二、從342批(3月份)公告開始,每月《公告》8號將進行公示(新產品、變更擴展、車船稅)。5號開始導公示數據(完成三級審查,已受理車型)。
提醒大家注意:只有在1號提交的車,才能完全確保5號前能完成一次受理審查,合理安排樣車的生產和檢測進度。重點車型提前告知!